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全民健身计划”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2014年4月下旬举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学生组:
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标枪(800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1000 m)。
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 kg)、标枪(600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800 m)。
拔河:(以院为单位,男女各8人,只发奖旗不计团体总分)。
教工组:以工会分会为单位,拔河(男女各6人)、8*50m接力(男女各4人)。
男子组:100米、后拋实心球(2公斤)、立定跳远、钻栏架(20m、3个栏架)、投三分球(10个)。
女子组:100米、后拋实心球(1公斤)、罚球(10个)、立定跳远、钻栏架(20m、3个栏架)。
离退休组:-分钟夹乒乓球、踢毽子入圈、定点投篮、门球“击球进门”。
二、参加单位及人数
运动员数量为1200人。各单位派出的运动员名额分配如下: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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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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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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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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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及离退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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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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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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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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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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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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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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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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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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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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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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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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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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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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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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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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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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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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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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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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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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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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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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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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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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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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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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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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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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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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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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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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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各单位将报名单于4月1日前加盖公章后交公共课部,逾期不予编排,报名单一经本单位认可不得更改,编排及代表队入场以报名先后为序。
(二)运动员报项参看竞赛规程。
(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认真挑选参赛运动员,并组织训练。
(四)参赛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五)体育教师不得担任各运动队教练。
四、运动会期间的课程由各教学院安排补课。
五、各代表队准备队旗一面,规格为2m×1.3m。
六、开幕式鲜花队、旗林队、引导员及表演人员由护理、建筑、旅游学院组织训练。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公共课部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附件: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14年4月下旬在学院东区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学生组:
艺术与传媒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医学院、财经学院、护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外语学院、建筑技术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汽车学院、美容学院、物流学院、网络学院、医学分院、应用技术分院。
教工及离退休组:
工会各分会、离退休管理处。
三、竞赛项目
学生组:
拔河:(以院为单位,男女各8人,只发奖旗不计团体总分)。
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 kg)、标枪(800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1000 m)。
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 kg)、标枪(600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实心球前抛、800 m)。
教工组:以工会分会为单位,拔河(男女各6人、比赛取前八名,前四名颁发奖旗,五至八名颁发优胜奖旗)、8*50m接力(男女各4人)。
男子:100米、后拋实心球(2公斤)、立定跳远、钻栏架(20m、 3个栏架)投三分球(10个)。
女子:100米、后拋实心球(1公斤)、立定跳远、钻栏架(20m、3个栏架)、罚球(10个)。
离退休;一分钟夹乒乓球、踢毽子入圈、定点投篮、门球“击球进门”。
四、参加办法
(一)组队办法
1、学生组以教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离退休及教工组以工会各分会为单位组队参加。
2、学生组以各教学院院长为该代表队领队。
(二)报名人数
学生组: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名额见附表(男、女不限),各代表队必须报满分配名额,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每项限报6人,报三项全能的运动员不得兼报单项(可报接力)。
教工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不含团体项目)
离退休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
(三)运动员资格
1、学生组运动员必须是在籍学生,教工组运动员必须是工会会员,
2、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五、竞赛办法
(一)学生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各代表队每项限报6人,接力项目分别可报二个队。
教工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离退休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
(二)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
(三)检录及比赛时,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必须出示学生证或证明身份的证件,比赛结束后必须返回道次,如不执行取消该项比赛成绩。
(四)运动员进入田径场:
1、不得携带零食及含皮、壳之类的食品入内;不得带口香糖入内;体育场内禁止抽烟。
2、运动员穿钉鞋比赛时,其鞋钉的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否则不能进入比赛场地。
3、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田径场内。
六、计分、录取名次与奖励
学生组: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项目参赛人数8人以下(含8人),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计分仍从高分到低分;如单项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第一名除外),得分平均计算(如第二名、第三名成绩相同则并列第二,无第三名如此类推)。
(二)接力及三项全能项目按翻倍计分,即:18、14、12、10、8、6、4、2计分。
(三)破记录计分是该名次分值加第一名分值(即9分)。
(四)团体部分:
男、女组的团体总分分别计算(即男运动员或女运动员在各单项中得分之和),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五)单项和团体总分分别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教工及离退休组:
(一)教工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项目参赛人数8人以下(含8人),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
(二)离退休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十二名,项目参赛人数12人以下(含12人),均实行减一录取名次。
(三)由工会及离退休管理处给予奖励。
七、报名
(一)学生组:各教学院必须按统一印发的正式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4月1日前公共课部,逾期不予编排。
教工组:各工会分会必须按统一印发的正式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4月1日前交工会,逾期不予编排。
离退休:各离退休人员必须按统一印发的正式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4月1日前交离退休管理处,逾期不予编排。
(二)报名表填写不合要求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三)各代表队一经正式报名后不得申请再作更改。
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九、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