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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请认定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报名的通知

    日期:2023/04/19 11:43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工作部署,2023年春季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我校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及范围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近期承担一年以上且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党校学历除外);

    (三)体检合格;

    (四)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证书(取得博士学位者可免试);

    (五)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取得博士学位者可免试);

    (六)学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人员。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程序

    (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预报名

    申请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请于4月25日(星期二)前,将《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表》(附件1,包含本学期)发送至指定邮箱:691974061@qq.com。(逾期不接受资料,请注意按时报送,收到邮件回复者为发送成功,若未收到回复请重新发送)。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

    时间:4月28日(星期五)-5月3日(星期三)(系统开放时间7:00-17:00)。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23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2)。

    (三)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8日(星期一)-5月9日(星期二)。

    2.现场确认地点: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南区图新楼1115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报名后请自行下载打印,用A4纸张打印在一页上。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体检表1份(请申请者自行下载、正反打印体检表,粘贴一张2寸与网上报名同底相片,到附属惠济医院门诊2楼内科参加体检,体检需空腹,并将体检结果在网报现场确认时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今年已经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体检的教师,请带上自己的原体检表和粘贴网上报名照片的教师资格体检表办理相关手续,体检结果半年有效)。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教务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本学期课程表组织随堂教学能力测试,于现场确认前将测试结果统一提交给党委教师工作部)。

    (7)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岗位聘用审批表、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党委教师工作部统一提供)。

    (8)由教务处对《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表》(附件1)加盖公章。

    (9)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本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登记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底)。

    此次教师资格认证申报按省教育厅部署采用网上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及要求进行申报和确认,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梅辉 电话:2860905 QQ:691974061

    附件:

    1.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表

    2.2023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3.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正反打印)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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